(六)承诺函 致: 萧县农业综合开发局 本公司全面响应 萧县 2012 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招标答疑等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 求,该工程如由我公司中标承包,我公司愿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 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 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 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做出更好的调整。 2、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未经招标人同意,不会擅自更换或撤离,如有违约,愿意接受以下处 理: (1)施工中途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为 合同价款的 2%),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施工单位; (2)中途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为合 同价款的 1%)。技术负责人及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