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车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合同内容 甲方在承担 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甲方需要租赁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把 租赁给甲方,租赁方式为月租制,租金每月 元/月(人民币大写: 元/日)。当工程开始和结束不足一个月时,按天计算,每天X元。 二、 付款方式 甲方在车辆进场时,不支付乙方动员预付款,车辆使用过程中, 甲方视业主拨款进度,每月借给乙方部分机械租金,待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 结算后,如果业主拨款不到位,或甲方资金暂时有困难时,乙方应允许甲方暂缓支付乙方车辆租金,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其它手段向甲方索要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