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和定标 【学员问题】:开标、评标和定标 【解答】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 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到达指定地 点。 2 、出席开标会议的规定。开标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邀请 所有投标人参加,未参加者为自动放弃。 3 、开标的程序和唱标的内容○ 1先将投标文件请各代表确认文件 的密封完整,宣读评标规则、评标办法,核查资料的齐全。○ 2 按投 标单位报送的先后顺序进行,当众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 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 修改或撤回通知、 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 以及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4 、有关无效投标文件的规定○ 1 未按要求密封;○ 2 未加盖企业 及企业代表印章,或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 代理人印章。○ 3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 未提供投标 保函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