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穗建筑[ 2010]605 号 关于印发《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评标工作守则》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委对《关于发布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评标 工作守则的决定》 (穗建筑 [2004]376 号)进行了修改,现重新 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 O 一 O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评标工作守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 标行为,提高评标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 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以下 简称交易中心 )招标的项目的评标专家 (包括参加评标的招标 人代表 )。 第三条 收到评标通知确认可以参加评标的评标专家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