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万泽大厦工程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 、 编制目的 编制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强化 过程控制和验收程序。所有违反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都将视作违 反合同条款的违约行为,处不同程度的违约金。本制度是对相关合同条款的 具体细化,并作为合同文本的附件。 二 、 编制依据 本制度的主要编制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等。 三 、 质量控制 3.1. 所有进场、用于工程(临设、措施类材料除外)的原材料原则上都必须 “三证”齐全,经监理、甲方通过进场初验后,按相关法规要求见证取 样送检,并取得“合格”的复检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除按规定整 改外并处违约金 1000~2000元 /批次; 3.2. 分项工程、重要的工序和工种在动工前, 施工方应认真对班组进行技术 交底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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