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 2011〕 110 号 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总量 规划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省政府办公厅,华南环保督查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环 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 年 10月 21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 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十一五”以来,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审批规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验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的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除外)。 第三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负责验收的建设项目,项目 单位应当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 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原件份)。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原 件份,电子版份)。 工业类建设项目需提供经有相应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