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箱箱技术协议 2014年版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1 甲乙双方就所需配变电量采集箱供货范围及相关技术条件达成如下协议, 本产品技术协议作 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产品执行标准 1.1 产品严格按照《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能计量箱技术规范( 2014年版)》(附件一) 要求和《 2014年电能计量箱检验要求》(附件二)进行生产, 甲方有责任明确及解释协议 产品的技术要求。 1.2 产品外形尺寸及误差要求:按双方确认技术规范和样品执行; 1.3 产品材料要求:满足产品材料定义、材料标准、按双方确认技术规范和 样件执行; 1.4 产品性能要求:满足双方确认的图纸和标准等的要求; 1.5 外观质量要求:符
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通用要求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 (以下简称公司系统 )计量用单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 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 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商务、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 1.2 本通用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通用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 家标准或 IEC 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 试验和安装。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 , 则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 全符合本通用要求。 如有异议 , 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 描述。 1.4 本通用要求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 卖方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文 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5 本通用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