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勾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勾头施工应在约定的停水期限内完成。 2. 闸门关闭、开启工作应由管理单位的人员操作。 3. 切管后新装的管件应按设计或管理单位要求砌筑支墩。 4. 新建与已建管道连通后,开闸放水时应采取排气措施。 5. 切管时应将被截管段支牢或吊装固定;卸盖堵时应将盖堵悬吊或 支牢。 6. 勾头施工应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与管理单位派至现场的人员密 切配合。 7. 新装闸门与已建管道之间的管件,应在清除污物并消毒合格后, 方可安装。 8. 切管或卸盖堵时,应及时排水,控制管道中的水量,始终保持集 水坑水面低于管底。 9. 工作坑边坡应稳定,不得塌方,排水设施应齐全,排水路线通畅, 且不得影响交通和居民的生活。 10. 勾头前应根据管径、埋深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勾头方案,规定工 作坑尺寸、排水措施、勾头方法、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 经管理单位签认。 11. 关闸后,应开启停
管道勾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勾头施工应在约定的停水期限内完成。 2. 闸门关闭、开启工作应由管理单位的人员操作。 3. 切管后新装的管件应按设计或管理单位要求砌筑支墩。 4. 新建与已建管道连通后,开闸放水时应采取排气措施。 5. 切管时应将被截管段支牢或吊装固定;卸盖堵时应将盖堵悬吊或 支牢。 6. 勾头施工应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与管理单位派至现场的人员密 切配合。 7. 新装闸门与已建管道之间的管件,应在清除污物并消毒合格后, 方可安装。 8. 切管或卸盖堵时,应及时排水,控制管道中的水量,始终保持集 水坑水面低于管底。 9. 工作坑边坡应稳定,不得塌方,排水设施应齐全,排水路线通畅, 且不得影响交通和居民的生活。 10. 勾头前应根据管径、埋深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勾头方案,规定工 作坑尺寸、排水措施、勾头方法、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 经管理单位签认。 11. 关闸后,应开启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