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二 黔江区嶺秀江山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房屋安全 使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重庆市物业专项维 修资金管理办法》 ,和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特制 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 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资 金。 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 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 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部位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 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 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 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 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 屋等。 第三条 拥有二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物业、住宅 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
陶厂镇溪岭佳苑安置小区安置房及配套项 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HHSJSGC-2014-043 项目名称 陶厂镇溪岭佳苑安置小区安置房及配套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含山县陶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 构 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陶厂镇 建设规模 第Ⅰ标段 约 3.45 万平方米安置房( 12-24 号楼)及配套工程 (具体范围见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第Ⅱ标段 约 4.09 万平方米安置房( 1-11 号楼、社区综合楼工程)及配套工 程(具体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 8 月 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 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3 月 20 日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