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11号 )、省建设厅《关 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建 [2006]5 号)及市建委 《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十建字 [2006]39 号)文件精神,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将合同提交十堰市建 设工程管理处造价管理站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 : 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建设单位出具);②《十堰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两份;③建设、施 工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原件) ;④中标通知书(原件复核退回,留 存复印件);⑤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原件复核退回,留存复印件) ;⑥中标人的商 务标(原件复核退回,留存复印件) ;⑦其他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原件) ;⑧建 设、施工、勘察设计、中介等廉洁协议书(原件)
1、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11号 )、省建设厅《关 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鄂建 [2006]5 号)及市建委 《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 (十建字 [2006]39 号)文件精神,实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将合同提交十堰市建 设工程管理处造价管理站备案。办理备案时,应当同时提交 : 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建设单位出具);②《十堰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两份;③建设、施 工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原件) ;④中标通知书(原件复核退回,留 存复印件);⑤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原件复核退回,留存复印件) ;⑥中标人的商 务标(原件复核退回,留存复印件) ;⑦其他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原件) ;⑧建 设、施工、勘察设计、中介等廉洁协议书(原件)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