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研究 1 前言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有两个明显的属性:艺术性与观赏性,并且是以观赏性为第一目的。 但它与传统的艺术不同, 特别是较大的工程, 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从组织工程招夺标 到施工、验收、 监理,则完全是电气安装工程, 从而体现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体系原则的重 要性。因此,我们在实施景观照明工程的全过程中,应该科学规划,科学管理,科学运作, 遵照各类技术标准及制度,把握夜景照明工程体系的全过程。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招标、投标制度和合同制度的逐步推行,以及加入 WTO 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和模式改革已见成效。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也不例外, 由原来的施工图预、 决算模式改为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则提供工程数量, 再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工程计价模式。 这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和管理 体制的创新,即逐步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