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名称:外地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进杭承接业务备案 权力编号: HZ01JS-FX-0031-1 权力类型: 非行政许可 服务部门: 市建管站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时限: 1 工作日 收费金额: 元 办理地点: 联系电话: 网上受理: 窗口受理 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须知 一、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含建筑业企业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进杭开展建设市场活动,均需先办理进杭备案。 二、受理时间 每季度第三个月(即 3月、 6月、 9月、 12月)的前 15个工作日统一受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申请。 三、企业备案 企业应首先将企业的有关基础资料输入 “杭州建设信用网 ”(http://jscx.hzjw.gov.cn)数据库,网上发起审核,并在发起审核后携带相关资料办理进 杭备案手续: 1、《外地施工企业进杭备案登记表》一份(填写内容须打印) 。 2、附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 备 案 证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持 证 须 知 1、本证为准许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宿州市从事建筑经营的 凭证。 2、企业在参加工作投标、办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施工 分包合同备案等有关手续时,须出示本证。 3、此证只限本企业在宿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 转让和出卖, 如有遗失应在宿州市级报纸声明作废后, 再申请 补办。 4、企业应按资质范围在宿参加施工投标、承揽工程施工 任务等工程建设活动。 5、企业改变名称、企业资质等级、性质、地址、隶属关 系、法定代表人、在宿管理人员等,应在变更后 15 日内向市 建筑业管理处作变更备案手续, 企业撤销、 撤离或其它原因终 止在宿经营,须在 30 日内将此证交回发证机关,逾期不交, 自行作废。 6、本证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届满前 30日内不履行续期 登记手续的,证书自行失效,且 1年内不予受理备案申请。 外 地 进 宿 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