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转 机 1.1 转机运行通则 1.1.1 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转动机械,必须进行试转,试运良好验收合格后,方 可正式投入运行。 1.1.2 转机的试运转: 1)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转机,在马达同机械部分连接前,应进行马达单独 试转,检查转动方向,事故开关正确可靠后,再带机械试转; 2)盘动联轴器 1~2转,机械无异常,轻便灵活; 3)进行第一次启动,当转机达全速后用事故按扭停止运行,观察轴承及 转动部分,记录惰走时间,确认无异常后方可正式启动; 4)试运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机械内部无摩擦和其他异音, 各轴承无漏油、 漏水等现象,轴承温度、振动值均在规定范围内,电机电流正常; 5)转机试转时间:电机单机试转时,一般不少于 2小时,带机械联合试 转时间不少于 4小时。 1.1.3 转机试运合格标准: 1)转动方向正确; 2)轴承及转动部分无异常声音; 3)轴承油位正常可见,无漏油、漏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暂行规定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 送检工作管理,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的精 神,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规定如下: 一、见证人员 1、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指派本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 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见证人员,并对其工作范围、内 容、职责、权限和时效给予书面授权。授权文件应在见证人 员行使见证权限前,分别递送至其权限所涉及工程的施工单 位、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 2、见证人员在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保持相对稳定, 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人员变换时,其所属单位应提前书面通 知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通知中应明确对原 见证人员授权的解除时间,同时应附有新指派见证人员的授 权文件。未经正式授权的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员工作,由 其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试样无效,检测机构不予接收和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