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号); .《福建省消防条例》;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福建省地方工程建设消防 技术标准。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范围 支队:支队防火监督处依法负责泉州市以下新建、 扩建、 改建(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等建设工 程的消防验收: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规定》) 第十三条第(一) 、(二)、(三)项规定设有此类场所的建设 工程; .符合《规定》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建筑总面积大 于一万平方米的影剧院、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及设 有此类场所的建设工程; .符合《规定》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建筑总面积大 于一万平方米的场所及设有此类场所的建设工程。 .符合《规定》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建筑总面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