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投标资格审查表 投 标 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邮编: 江 西 省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办 公 室 印 制 二 0 0 七 年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申请投标资格预审的单位填写, 一式三份(招标人、 标投人、招标办各一份) ; 2、表中内容和数字要真实准确; 3、招标人在对申请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 应审查投标 申请人设计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 证书、拟选派本工程的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师和主持设计的注册 结构师资格证书原件, 以及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申请投 标资格预审单位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 4、招标人在完成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后, 并将下式参加投 标的资格预审合格人的 《投标资格审查表》 报送项目招标分管的 监督机构备案;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建招标 [2007]5 号) 发布人 :建设厅 (2007-04-02) 有效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标办,冶金、农垦、铁路招标办,经济、高新、英雄开发区招标办,各设区市有形建 筑市场: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经办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 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 :建筑工程 设计招标 评标办法 通知 抄报:王建平副厅长 抄送:厅设计处、城建处,省直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7 年 3 月 5日印发 共印 500份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试行)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试行) 为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