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黄证) 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 划拨土地前, 经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 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绿证)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 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 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是 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 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 由城市各级人 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 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 范围。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 允许
第 1 页 共 6 页 建筑工程开工报告 开工报告是由建设项目承包商申请,并经业主批准而正式进行拟建项目永 久性工程施工的报告。据国际惯例,没有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承包商不 得进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如承包商未提出此报告,业主工程师照样可以 按合同规定时间下达必须进行的永久性工程开工的开工令。得此命令,承 包商必须有令工程师满意的要素投入施工现场。在开工令规定的日期,承 包商不能按开工令要求开工,或只是象征性开工,都将视作违约。 (1) 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 告,主要内容 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 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 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有以上规定,并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 实际情况及时下达开工令。 (2) 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 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