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厂房及设备基础, 现已做好施工前各项工作准备, 经研究同意以包 工包料形式发包,为便于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中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 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混凝土生产线设备基础、围墙、道路、生活区配套房及厂区绿化等工程。 2、工程地点:陵水县新村曲港。 3、工程结构:设备基础、堆场基础及剪刀墙、及其它公共设施。 二、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文件、 土建、水电安装及说明的要求。 乙方自备 应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器具、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完成工程。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0年 11月 25日(首批图纸到之日计算) 。 2、竣工日期: 2011年 1月 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搅拌站 60天。 3、工期提前或延误按第十一条执行。 四、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单位: (甲方 ) 法人代表 ; 承包单位: (乙方 ) 法人代表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 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达到双方同意,有甲方在 开发的工程发包给乙 方施工,而乙方同意承包本项工程,为了双方在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内责、权、利,经双方同 意按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相关的法律条款之规定,特定立如下本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座落位置 三、工程概况和结构 ; 四、承包方式:甲方是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各项设备和各项周转材料给乙 方施工 ; 五、乙方承包本工程范围和内容: (按本工程原设计和变更的水电、土建、门窗、消防、 内外装饰屋面和卫生间防水、土方等项工程在内 ); 六、 质量与工期: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 收规范标准和地方有关强制标准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