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 案 编 号 鉴 备 编 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GF- 1 9 9 9 - 0 2 0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大 连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大 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印 制定 1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大连阳光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海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大连市美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 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旅顺 B区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旅顺新北居住区 工程内容:土方、及绿化种植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土方、及绿
一、景观和绿化设计方案 1 总体景观规划 1.1 设计原则: (1) 根据项目所处的特定区位,通过绿化景观设计,把该路建设成一条特色鲜 明,风格独特的生态景观大道。在景观设计中,溶入三国吴都文化的历史、人 文元素。 (2) 根据道路所处周边具体环境不同,分别创造相应路段的的绿化景观特色, 统一中求变化,形成步移景异的绿色景观长廊。 (3) 以组团式、块面、线形为主要配置特点,乔、灌、地被植物相结合,复层 混合式立体绿化形成富有层次感和韵律美的生态景观。 (4) 绿化景观设计中突出“以人为本”的设计思路,考虑车行的时空关系及人 的心理、视觉对景观变换的要求,创造符合人视觉行为规律的绿化景观。 1.2 设计理念: 吴都新韵 1.3 设计定位: 反映时代特征,具有独特风情(三国吴都文化)的城市景观道路,具有生态特征 的“文化景观”大道。 1.4 景观结构: “中廊内聚,通达四方” 重点以凤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