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路基土石方工程 2.1 一 般 情 况 2.1.1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的实测项目技术指标的规定值或允许编差按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和其他公路 (指二级及以下公路 )两档设定。 2.1.2 土方路基和石方路基实测项目规定的检查频率为双车道公路每一检查段内的 最低检查频率,多车道公路必须按车道数与双车道之比,相应增加检查数量。 2.1.3 路基压实度指标须分层检测,确保符合附录 B 规定要求。路基其他检查项目 均在路基完成后对上路床顶面进行检查测定。对于压实度指标,可只按上路床的检查 数据计分。 2.1.4 路肩工程应作为路面工程的一项分项工程时行检查评定。 2.2 土 方 路 基 2.2.1 基本要求 2.2.1.1 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认真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 土,处理坑塘,并对基底进行认真压实和处理,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2.1.2 不得采用设计或
1 / 8 路基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口段公路建设项目经理部 乙方: 鉴于甲方已在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口段公路建设工程中与业主 (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了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 口段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基础上,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 经公司研 究,甲方愿将本合同段: K5+571.482-K6+591.29 路基土石 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 义务和经济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管 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 工程承包合同段 赣丰线筲箕塘至池溪口段公路 K5+571.482-K6+591.29段,共计 1.02 公里。 二、 甲方权利、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及施工资料 2、 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并负 责路基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