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庄新村小区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邯郸市同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 规定,甲方将郑庄新村小区绿化、广场工程承包经乙方施工,双方经友好 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郑庄新村小区绿化工程 (一)工程名称:磁县新村小区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磁县郑庄新村 (三)工程内容:磁县郑庄新村小区内植草皮、路缘石安装、泊车 位铺装、小区内路灯照明修建。 (四)承包方式: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 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的方式,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 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整),竣工后按实结算。(附详细工作量及单价清单) 第三条 工期 (一)开工日期:由甲方根据郑庄新村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开工前 7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 (二)竣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平原县三唐乡芦庄至幸福大道公路工程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平原县交通运输局 编制日期: 2019年 1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 制。 1、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 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