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168号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已经 2010 年 6月 10日市政府第 69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 监理企业, 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 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 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含
1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 168号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已经 2010 年 6月 10日市政府第 69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0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企业、 监理企业, 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 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 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