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5、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记录、领导讲话; 6、专家建议文件; 7、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2、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5、划拨建设用地文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震调查; 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 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5、申报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6、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7、有关行政部门(人防、环保、消防、交通、园林、市政、文物、通讯、保密、 教育、卫生等
建设工程招标前的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一) 实行招标的工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2. 概算已经批准,资格已落实; 3. 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障碍物全部拆除清理, 现场“三通一平 ”已完成或已经 落实给施工单位施工; 4.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5. 主要建筑材料(包括特殊材料)和设备已经落实,能够保证连续施工; 6. 已经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并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具备以上条件,即可申请招标。 (二) 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 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 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审查登记。 2. 建设工程报建范围: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翻建、大修等) 、土木工程、 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