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的科学性、公正性,维护招标投 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 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 5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工程造价在 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
青岛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 (盖章 ) 公告编号: 日 期: 年 月 日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 一、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招 标 人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代理 机 构 资格等级 项目法人 规划许可 证 号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 工程等级 预计造价 计划工期 质量目标 层 数 层 高 总 高 度 结构形式 跨 度 基础形式 施工现场 准备情况 建设项目 功能使用 要 求 2、招标说明 招标方式 投 标 人 资质等级 项目总监 资质要求 各专业负 责人要求 发标时间 地 点 勘察现场 时 间 地 址 答疑时间 地 点 标书送达 时 间 地 点 投标截止 时 间 图纸押金 开标时间 地 点 招标人所 提供的设 备、设施 情况 监理内容 及要求 二、招标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