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定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 明确工作责任,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水平和成果文件的可 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工程造 价咨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 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议、复核、审定到出具报 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完成造价咨询业务后必须逐项建立档案,并 登记造册,建立造价咨询业务台账。 第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属于长期保管文件,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应当从组织、经济、管理等措施入手,按照集中 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规范工作标准, 以达到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档案 现代化管理水平,运用计算机
第四节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1.内容提要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资质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2.重点、难点分析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制度 3.内容讲解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资质管理 (一)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两类。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 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 60%,且其认缴出资额不低于企业 注册资本总额的 60%; (3)技术负责人是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 价专业工作 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 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6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0 人,其他人 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
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青岛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