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瑞昌市乐园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 1月 29日,瑞昌市乐园供销社加油站(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根 据《瑞昌市乐园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并对照《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参加验收会的有建设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 3位专家 共 6人,会议期间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 运行 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验收组原则同意本项目 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并提出如下后续要求: 1、验收报告修改完善的内容 1.1、补充双层罐改造相关资料; 1.2、针对项目的特点,核实特征因子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