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筑业企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应当 符合下列资质标准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 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二)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 服务电话,且有 24小时值班人员。 (三)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 仪器: 1.与安装管道相匹配的钻孔设备、机械绞丝设备; 2.常用的工具和维修用的零配件; 3.能直接检测燃气压力、流量,水压、水量、温度等主 要检修、调试指标的专用仪器; 4.燃气检漏仪及泄漏浓度报警器; 5.其他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 器。 (四)配备 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 (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 员不少于 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 业技术职称。 (五)有 4 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