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鲁政办发 〔2006〕116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大企业 ,各高等院校 : 《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山 东 省 节 能 奖 励 办 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 本国策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 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 号) 和《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 号文件进一步加 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 号) 精 神 ,省政府设立节能奖。 第二条 省节能奖设特别奖和优秀奖 2 个类 别、6 个奖项。 (一)特别奖 :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山东省 节能突出贡献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