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量签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合同范围规定工程量、设计变更变化工程量、零 星工程项目委托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或设计估计不足的工 程量的确认和签证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的确认和签 证。 3 术语、定义 工程量签证是指对合同范围规定工程量、设计变更变化 工程量、零星工程项目委托及现场施工环境变化或设计估计 不足的工程量的确认过程。 4 职责和权限 4.1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量签证单,包括工程量的计算 书和图纸,提出工程量变化的理由、内容。 4.2 设计单位负责提出设计图纸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提 出的现场施工环境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的必要性。 4.3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量签证单及现 场施工环境变化或设计估计不足的工程量变化的必要性。 4.4 建设单位负责审定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量签证单及现 场施工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