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 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 《关于组织编制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 >》 [建建发( 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GJD-101-95) 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 GB50500-2003 的要求及 "政府宏观调控、 企业自主报价、 市场 竞争形成价格 "的改革思路进行管理、使用。是编审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 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 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 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 建和其他专业工程, 也不适用于国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 {2003 版 }的通知 浙建建 [2004]45 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 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 》[建建发( 2002)100号 ]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 (建标 [2003]206 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03 版)》、《浙江省建设工 程施工取费定额( 2003 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003 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 算定额( 2003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2003 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 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