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文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 商品混凝土管理制度 (版本: 1) 山西国金一期2 ×350MW煤矸石发电供热 工程项目部 2013-08-05发布实施 商品混凝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特 制定王家岭项目部关于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制度 一、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 定留置试块。 二、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应根据 《预拌混凝土》规定取样: 1、混凝土运送到现场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规定在 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 40min内完成。 2、一般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 1/4处、 1/2处和 3/4处之间分别 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 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 1.5倍,且不 少也 0.02立方米。 4、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的采购、验收、使用、核算等工作, 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外购商品混凝土管 理,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对商品混凝土有规定的, 项目部应当遵照执 行。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项目外购商品混凝土归口物资部门负责管理, 技术、试 验、计财、施工现场负责人按职责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 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的招标采购、 合同、计划 申请及通知、混凝土过磅验收、票据的收集整理、统计核算、办理结 算、现场混凝土管理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进行整改。 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商品混凝土进行经济分析。 负责与混凝土供应商 的沟通工作。 第五条 项目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混凝土设计 需用量及质量技术标准, 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模板加固尺寸及开挖尺寸 控制,参与商品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