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说明 来源:考试大 【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 2009 年8月17日 一、《陕西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我省近年来公路工程 设计施工的实际情况, 经过施工现场的实地调查, 并参考外省比较成熟资料, 按照现行公路 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在分析计算的基础上编制而成。适用于我省公路基本建设新建、 改建工程。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概预算时,其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 计算。 三、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别按照《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 预算编制办法》附录十(北京市 96年价格)及《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计算,其中没有涉及的材料单价,参考市场现行价综合取定 来源
-1- 陕西省公路条例 (2014 年 3 月 27 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 划 第三章 建 设 第四章 养 护 第五章 保 护 第六章 应急服务 第七章 收费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农村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 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适应经济社 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 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 营、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公路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安全畅 通、保护环境、规范经营、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把公 路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