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bid security) 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 投标 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买 方在因 投标人 的行为受到 损害 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 。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 内撤回其投标; ( 2)中标人 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 a)根据规定签订 合同 ;或根据规定接受对 错误的修正; ( b)根据规定提交 履约保证金 。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 投标书 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 并采用下列任何一 种形式: (1)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 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 (30)天; (2)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 3)现金。 未中
1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 1.提交主体: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 一般在投标同 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 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 供履约保证时的第 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按废标处理; 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 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 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 并不以此为限; 接受方不履行合同, 须向提交方双 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4.目的: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有二: 其一,投标人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