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有多家房地产企业在探索土地一级开发可持续的经营模式。 其中,以云南城投(600239.SH)、 中天城投 (000540.SZ)等房地产 A股上市企业所代表的“企业与政府的收益分成模式”, 被房地产企业在 土地一级开发时所采用。土地一级开发收益分成的盈利模式非常清晰,即通过将“生地”变为“熟地”, 待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后,房地产再按照与政府的分成比例,获得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出让增值收益。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与负责土地一级开发的房地产企业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的经营业绩也成为 了政府实实在在的收益。在本文中,笔者就将对这一模式的运作特点和所蕴藏的风险,提出粗浅的看法。 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与分工 土地一级开发, 即由政府委托企业按照城市规划功能、 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 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 (毛地) 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