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现公布《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 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10年 10月 29日~11月 12日 通讯地址: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经济法制处 邮 编:430071 电子邮件信箱: hbfzclm@126.com 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实现保护耕地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目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 是指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姚润丰 新闻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54 更新时间: 2007-12-4 7:27:17 土地储备制度是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抓手。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 联合制定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明确规定储备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优先储备 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办法》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 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 进行前期开发、 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 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 由土地储备机构承担。 各地应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 合理确定 储备土地规模。 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土地储备计 划,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办法》 明确,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包括: 依法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