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施工安全标准 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标准 1 总 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人工挖孔桩安全施工,规范人工挖孔桩现场安全施 工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指导现场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下同)和作业人员在人工挖孔桩的安全标准和控制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房建等施工项目的人工挖孔桩施工工程。 2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析 人工挖孔桩必须依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不得擅自改变方 案,保证施工安全。人工挖孔桩作业投入施工设备、人员、材料相对较少,施工 工艺、过程简单并易于掌握和控制,安全风险均为一般危险源。主要有:高处坠 落、窒息、触电、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物体打击、起重伤害、坍塌、机械伤害、 透水、爆破伤害等危险源。 3 警示标志 在施工作业现场的适宜位置悬挂安全
通用安全标准 1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 XXXXXX甲乙方员工及外来人员,为油田强 制性执行标 准。 3 责任 安全能力是公司雇佣员工的基本条件,每位员工都应对自己的安全、 周围人的安全以及所指导的人员的安全负责,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 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 违反本标准中的条款,将会受到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 标准内容 4.1 不安全行为 4.1.1 不可触犯的行为,即安全高压线。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即使是初 次违反也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 (1)在禁止烟火的生产区域违反禁火规定。 (2)未办理特种作业手续、未经安全确认就组织、实施特种作业。 (3)在酒精、毒品、麻醉品影响下上岗工作。 (4)瞒报、谎报事故或干扰事故调查处理。 4.1.2 有下列行为之一,是科级以上行政干部的,免去其行政职务;是普 通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