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集团公司合同会签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结合我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 类合同,包括建筑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二条 合同会签 1.合同的起草 合同由经办人负责起草,经办人将草案提交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经办部门负责人提交法律顾问审查修改, 根据法律顾问的修改和 审查意见定稿,并填制《合同会签单》,法律顾问的审查和修改稿原 件必须存档。 2.会签流程 会签流程详见《会签流程图》。 3.为提高效率为提高效率、加速流转,各部门一般应在当日内会 签完毕。遇有重大研究事项, 由经办部门提请召开专项会议进行会签。 4.合同会签过程中不同意见的处理 在合同会签过程中,会签人对合同条款提出修改意见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