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1 目的范围 1.1 为保障企业计算机信息的备份与管理,便面信息数据丢失,加强存储备份的日常管 理与考核水平,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明责任,根据信息安全总体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计算机系统信息数据的备份和管理。 2 职责 2.1 应用系统负责人:负责将自己责任系统的数据按照要求进行备份,并定期检测数据 有效性 2.2 备份管理员:负责督促各系统负责人按照要求备份数据及检测数据有效性。 3 备份方式 3.1 信息数据根据系统情况和备份内容,可采取以下备份方式: 3.1.1 完全备份:对备份的内容进行整体备份; 3.1.2 增量备份:仅对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备份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3.1.3 差分备份: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 3.1.4 按需备份: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 3.2 信息数据的备份包括定期备份
文件控制管理办法 1、 目的:有效管理公司内部文件几记录表单等文件编号具有唯一性、统一性、识别性、控制性,达到信 息资料可追溯性、可延伸性的有效运转。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内部管理文件几外部文件。 3、 一级文件: M—质量手册 二级文件: P—程序文件, H—Haccp 规范文件 三级文件: W—部门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技术文件、检验标准书、技术图纸等 四级文件: R—记录单、表单 其他文件:通知、公告、合同 4、 管理职责: 1) 一级文件和二级文件的制订 /修改 /废止由总经办负责,管控权限归总经办,行政人事部存档。 2) 三级文件和四级文件的制订 /修改 /废止由相关部门负责,管控权限归总经办,其中部门管理制 度归行政人事部管控。 3) 通知公告类的制订 /修改 /废止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控权限归行政人事部。 4) 合同类文件的制订 /修改 /废止由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