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 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 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 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包括场所和设 施)。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重 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 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 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五条 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 工艺参
长沙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 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 3.1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 由于它的化学、 物理或毒性特性, 使其具有易导致火 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指一个 (套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 500m的几个 (套 ) 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 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 则该 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 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 3.5 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 加工及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