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项目 范 围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一) 综 合 管 理 小 区规 划 红 线 范 围 内,涉及共用财产和 公共事务的管理 (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2) 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 , 组织实施; ( 3) 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 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 4) 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 5) 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 6) 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 ( 7) 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 8) 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
第二节 物业管理招标程序 一、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准备阶段是指从开发商或业主决定进行物业管理招标到正式对外招标即发布招标公告 之前的这一阶段所做的一系列准备工作。根据国际惯例,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成立招标机 构;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 (一 )成立招标机构 任何一项物业管理招标,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委员会, 都需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招标机构, 并由该机构全权负责整个招标活动。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章程和招标文件;组织 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组织签订合同。可见招标机构一旦成立,其职责将贯穿整个招标投 标过程。 成立招标机构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开发商或业主自行成立招标机构,自行组织招标投 标工作;另一种是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委托专门的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两种途径都符 - - - 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各有特点。 对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自行成立招标机构,我国《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