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门市 2006年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说 明 1、本程序依据 2006年广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计价依据,并结合本市实际 情况编制而成,如与计价依据有不一致的,以计价依据为准。 2、各市、区对防洪工程维护费等规费另有规定的,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3、编制最高投标报价值时,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在计算其他措施项目费用时,应结合项目的实际,将必定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全部计 入。 4、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 5、工、料、机单价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近期建筑经济信息价格(指导价)计算,信息价格中 没有的,按市场价计算。 6、企业投标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企业本身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报价。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应按要求单独列出,并且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文件
1 厦门市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担保行为,提高工程担保服务水平,促进 工程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建设工程担 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关于工程担保费用计入工程造价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下简称“市交易中心” )受市建设与 管理局委托作为工程担保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担保市 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应当参照 本操作规程。 第四条 本规程所称从事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专 业担保公司” ),是指以工程担保为主要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业务, 依法登记注 册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