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风险监控预警响应管理办法 二五月 2 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风险监控预警响应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风险监控的预警工作, 确保其及时、有序和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针对与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市轨道公司)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各相关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三条 施工过程中当判断可能出现预警状态时,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监控单位在信息分析、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 织分析,加强监测、巡视,及时进行风险处置。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风险监控 预警工作。 第二章 预警分类、分级 第五条 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风险监控管理,施工过程中工程安全状 态的预警分为监测预警、巡视预警和综合预警三类。 第六条 监测预警:根据设计单位提出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急准备和响应实施方案 一、应急准备和响应组织准备 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保证本企业在出现生产 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本企业及本企业 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成立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在公司内部实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及个人。 3、责任: 本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负责人及部门 工作职责 备注 总经理 主持全面工作 副总经理、总工 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工程部 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技、质部 参与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项目经理部 设备部 人力资源部 工会 4、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人姓名 工作职责 备注 项目经理 主持施工现场全面工作 生产负责人 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安全员 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技术质检、材料员等 参与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