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中的道路工程,包括园路布局、路面层结构和地面铺装等的设计。园林道路是园林的组成 部分,起着组织空间、引导游览、交通联系并提供散步休息场所的作用。它象脉络一样,把园 林的各个景区联成整体。 园道路本身又是园林风景的组成部分, 蜿蜒起伏的曲线,丰富的寓意, 精美的图案,都给人以美的享受。 园路布局 设置在草坪中的步石园路 要从园林的使用功能出发,根据地形、地貌、风景点的分布和园务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 统一规划。园路须因地制宜,主次分明,有明确的方向性。 园路分类 一般分为: 1,主路。联系园内各个景区、主要风景点和活动设施的路。通过它对园内外景 色进行剪辑,以引导游人欣赏景色。 2,支路。设在各个景区内的路,它联系各个景点,对主路 起辅助作用。考虑到游人的不同需要,在园路布局中,还应为游人由一个景区到另一个景区开 辟捷径。 3,小路。又叫游步道,是深入到山间、水际、林中、花丛供人们漫步游赏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标准号: LY1128-92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 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 1.0.3 条 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 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 7-20hm2(含 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 7hm2 以下(含 7hm2)。 第 1.0.4 条 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 ,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 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第 1.0.5 条 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 1.0.6 条 苗圃工程的项目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