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发布管理的 通知 发布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所属行政区:省级 公告类型: 发布时间: 2009-5-7 公告有效期: 2009-9-30 点击: 189 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行为, 加强信息公告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 根 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 19号令)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用户范围: 1、云南省省级和各州(市)、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集中采 购机构; 2、由财政部认定甲级代理资质和云南省财政厅认定乙级代理资质的各代理 机构。 3、由各级财政部门授权成立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 二、用户单位须提交《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上传及审核发布权限申 请表》(见附件),由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分配用户名和 密码。 三、用户单位须遵守下列条款: (
- 1 -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 (新区)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 桥头堡的意见》(国发〔 2011〕11 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总体规 划( 2012-2020)的通知》(发改地区〔 2012〕3422 号)的要 求,现就建设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的有 关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新区建设的形势和意义 (一)面临形势。 当前,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各省(市、区)为了提升 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发展,围绕市场、资源、技术等方面竞 相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形成了以规划建设产业高度聚集、创 新驱动高度活跃、产城高度融合的新经济区为重点的新一轮发 展态势,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云南缩 小差距、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