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一、竣工结算要求 1、竣工结算需符合的条件 1.1 合同规定 符合合同有关结算条款规定 1.2 工程资料 具备完整有效的质量评定结果和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 需要结算合同所涉及的工程签证、材料限价等有关结算原始资料齐备 1.3 工程交接 工程遗留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与物业公司交接完毕(如果有) 1.4 结算资料 承包商所报结算资料按照要求编制,所附资料齐全 2、结算审核依据 2.1 合同 2.2 工程资料 2.2.1 施工图、竣工图 2.2.2 变更、签证 2.3 工程管理文件 施工记录、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 2.4 甲方材料限价单或材料及设备询价报告 2.5 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预算定额及相关文件 2.6 其它与结算审核有关的材料 3、结算审核内容 3.1 结算依据 结算编制依据是否合理 3.2 工程实际 工程项目是否齐全并符合实际 3.3 工程量 工程量计算是否
优质参考文档 /85*-/ 优质参考文档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漯河电厂筹建处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 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职 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公司的 经济利益,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漯河电厂筹建处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 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 相关定义 2.1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 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基建)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 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 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