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已经 2011 年 11月 30日国务院第 183次常务会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年 2月 1 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以下简称招标投 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 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 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 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