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 规范公司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减少企业用工风险, 保证非全日制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科室和公司辖区范围内的所有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 招用报批程序 (一)公司各个科室应该在每年的 12月份报送本科室下年度的非全日制员 工用工计划,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至办公室存档。 (二)计划内的非全日制用工, 由科室在招用时提交人员招聘申请表, 经分 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配合科室共同进行人员的招录工作。 (三)计划外的非全日制用工, 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招录工作。 第四条 录用条件和程序 (一)各科室提交人员招聘申请表后 15天内,由办公室开展落实招聘工作。 (具体人员也可由各科室推荐) (二)凡录用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65周岁。 (三)录用人员,需在上
岗位职责: 1、参与项目的前期测算和拟 开发项目的成本费用分析,确定成本费用的控制目标并根据施工进度预测阶 段性资金需求计划,为财务管理部门的资金预算提供依据; 2、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对建筑设计院提供方案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监督; 3、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协调与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文件; 4、依照图纸和有关资料、文件编制电气、水暖、设备安装等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概、预算; 5、参与公司各项工程招投标,编制、审核相关标底; 6、为电气、水暖、设备安装等工程相关采购做好市场调研、 询价、限价工作, 参与拟采购或中标单位考察, 确定工程各单项成本的控制目标; 7、对甲供料实施动态核算,按月进行结算,并对相关资料和凭证进行归档备案; 8、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掌握施工进度,核实工程量; 9、审核由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并对相关凭证进行归档管理; 10、参与相关部分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