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lzy8.com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附件 1: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 系统集成执业资质标准(试行) 一、 总则 (一)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地 资质管理,根据建设部 [1997]第 60 号部令《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 [1997]290 号文《建筑智能化系统 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地通知,结合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地 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 (二) 系统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地资质条件和相应地承 担业务范围应当符合本标准 . 二、 资质标准 (一) 系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标准: 1、 必须具有建筑甲级工程设计资格; 2、 在设计技术上,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总体负责与组织 协调、实施地实力; 3、 有固定地设计场所,有较先进地设计技术装备手段,具有用 CAD 技术完成设计全过程地能力; 4、 已完成三项以上具有相应智能
1 系统范围如下 本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需求概要说明 序号 系统 功能需求 备注 综合布线系 统 需满足大楼计算机网络系统、语音通信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 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对布线的综合要求,兼容语音、数 据、图像、控制信息的传输。 计算机网络 系统 需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技术,建立具有领先水平的 信息网络系统,为支队主体业务的开展、管理、监控提供先进 的技术平台。建设一个实现信息管理、多媒体辅助的网络。 语音通信系 统 使用程控交换机,组建机关大楼电话通信系统,实现大楼与外 部通信及内部免费通话。 有线电视及 卫星接收系 统 要求提供范围较广、图象清晰的卫星电视和高质量的本地有线 电视节目。 建筑设备监 控系统 将大楼内的建筑设备管理与控制子系统进行分散控制、集中监 视、管理实现一体化监测和管理。 视频安防监 控系统 通过最易接受的信息方式图像和声音获取现场情况具有实时、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