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2010-12-01 15:28 (2004年 8月 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0年 12月 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 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以下简称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 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或者通 过其他形式,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 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本规定
住宅物业管理 引言 幸迪物业的物业服务起步于 2002年,管理项目有中国石化西北销售分 公司、苏宁电器、第四军医大口腔医院等。 2003年始我们迅速构建起 了管理标准化体系,服务项目覆盖小区、购物中心、商办楼宇、园区、 展览馆、体育场馆、医院和工业厂房等众多的物业类型。 我们的服务领域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 别墅小区、其他小区物业 商业物业:写字楼、购物中心、会所、公寓、其他单位 工业物业:工业园区 、标准厂房、研发中心、实验室、产业园、生物 制药园区、其他单位物业 公用物业:银行、医院、学校、办公楼、大型公园、其他单位等其他 类型的物业服务 我们的团队 公司下设企划部、营销部、人力资源部、项目开发部、项目合作部、项 目服务管理部、工程部、客服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共有员工 1000余人,其中管理人员 50余人,本科以上学历 36人,包括:高级工 程师 6人,中级职称 12人;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