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 方针,强化管理, 健全省道 212线五原至刘召一级公路工程“安全风 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水 平,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使各监理人员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 泰山”,确保省道 212线五原至刘召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完工。 第一驻地办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 1.监理组长对所监理的合同段的安全施工负直接监理责任,必须遵守 业主、总监办、驻地办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 责。 2.保证业主、总监办、驻地办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面实施,并自 觉服从业主、总监办、驻地办的监督和管理。 3.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检查承包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 的运行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 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 1、接受监理公司的委派,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安全监理工作, 对驻地办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第一责任,为 JL-S3驻地办第一责任人。 2、主持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和监理计划,审批专项安全文 明施工监理细则。 3、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 机构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齐抓共创文明施工, 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 5、负责组织初审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专项安全施工 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报总监办审核批准。 6 协助施工单位从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建立和完善 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7、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 “人的不安全行为 ”和“物的不安 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在施工现场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 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