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8 号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 2011 年 4 月 18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年 7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 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号)同时废止。 局长 骆琳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尾矿库的建设、运行、回采、闭库及其安全管理 与监督工作,适用本规定。 核工业矿山尾矿库、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尾矿库建设、运行、回采、闭库的安全技术要求 以及尾矿库等别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
安监管[ ]号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登记表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管理部门: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制 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 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393 号令和建设部《建筑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质[ 2005]184号)规定,建设 单位和施工企业持有关手续和文件到安全管理(总)站,办理建设工 程安全管理登记表。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m 2 ) 结构、层次 工程造价(万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职(务)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证书 及证书号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证书 及证书号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证书 及证书号 监理单位总监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证书 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安全员 资格等级证书 安全生产